看似没有割小麦耗费力气,其实更难受,玉米种得太密集,玉米叶子横亘在中间,每次经过,皮肤就摩擦着干燥的玉米叶跟玉米穗,里头走一圈,衣裳头发都能湿透,痒得不行。
后面跟着的拖拉机把玉米杆给铲了,堆在坎上当引火柴烧。
唐锦就知道掰玉米,哪怕再热,她都穿的长袖,宁愿燥热,也受不了身上发红发痒,湿润的头发粘在了脖颈上,她三两下将辫子扎成一团,这样凉快一点。
摆动草帽给自己扇了扇风,陆沉穿过玉米丛,递来一个水壶,里头装的是在井里冰过的绿豆汤,喝一口甜滋滋的,凉气钻进肺腑的那一刻极为解暑。
唐锦解了渴,“你也喝。”
陆沉衣服上都是斑驳的灰尘,面庞黑红黑红的,嘴皮发干,袖子扎到臂膀,因为光线太强烈,眉头下意识地皱起来,咕噜咕噜喝了水,晃了下水壶,时间还那么长省着喝。
帮忙把这篓玉米背下去后,他拿了两根洗干净了的红薯,“饿了没有?”
唐锦其实这会闷热地不想吃东西,但红薯脆生生的,含了水分,就挑了根小红薯,一分为二,中间的红薯肉比较甜。
听见咔擦一声脆响,唐锦转头一看,有人掰了根比较嫩的玉米杆,撇去玉米叶剥皮,像嚼甘蔗一样吃了起来。
唐锦好奇那味道,也去扯了根玉米杆,她咬了一口,蹙起眉头,不是甜的,有水分,就是青草的味道,嚼出来的玉米渣还有点刺口。
陆沉将红薯丢到一边,给她挑了根茎细长,表皮微微泛黄的玉米杆,利落地掰掉根部和玉米尖,撕开表皮,唐锦尝了下,这根好吃一些,汁水微甜。
“太阳大了,先回去吧。”陆沉重新扣上草帽,眼眸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微微褐色。
唐锦不会勉强自己,她来上工一般都是上午跟下午四五点钟,太阳最灼烈的时候,她就回家了,以免晒得中暑,今天在玉米丛里走来走去,跟蒸笼一样,她现在有点头晕了,心头发闷。
但是陆沉还得留在这里,拖拉机手比旁人轻松些,在农忙时节需要拖拉机帮忙的时候,那些平坦的作物种植地方,拖拉手是不能缺席的,还有这么广袤的面积等着陆沉去铲平。
“等会实在热了,你记得去树荫下歇会凉。”唐锦叮嘱,偶尔也要偷个懒,不然身体扛不住。
她把兜里干净的布巾给了陆沉,可以擦擦额头上的汗,再掰了一背篓玉米,唐锦就找借口先回去。
计分员已经见怪不怪了,唐锦虽然不像别人一样忙到天黑,偶尔还不来上工,可认真做事的时候,每天还是能拿七个工分,比某些知青强一点,再说了,陆沉是拖拉机手,可以养家糊口,没有牵绊,全家吃饱,唐锦想偷个懒也正常。
倒是柳春花瞧见了嫉妒地呸了口,光吃不做的懒婆娘,哪家媳妇这么懒的,当自个是小姐命啊,就只想着享清福了,大伙都在干活,她倒是可以回去了,也不觉得害臊。
换作别人家的婆娘这么懒,早就挨打挨骂了,那姓陆的怕不是个耙耳朵,活该被当老黄牛使唤,让个女人爬到头上来了,都不知道管教管教。
这个点就回去了,她跟老头子在这里忙得腰都直不起来,都不舍得过来搭把手,老唐家好歹把人养了十来年,狼心狗肺,这么不孝,凭啥能嫁个听话的男人。
她家小晴可是个高中生,年轻漂亮又水灵,咋就没遇到个好男人呢,小晴结婚后就进城了,进厂当了个女工人,吃喝不愁,就是男人不肯上进,偷偷打牌又喜欢喝酒,成了瘸子后,脾气不小,动不动就吼,时不时就吵个架。
还有那个老虔婆,以为找个工作就了不起了,一天到晚阴阳怪气,处处挤兑,啥都推到小晴身上做,生了好命当了城里人,眼睛都长到天上去了,一口一个农村人,刁钻刻薄得不好伺候。
她背后骂的时候,也没想过自己对媳妇咋样。
这么一对比,唐锦不用累死累活,男人纵容,不用伺候公婆,受婆媳的气,一副潇洒的模样,柳春花哪里瞧得惯。
不过小晴现在吃的是公家饭,嫁的是双职工家庭,全部端的铁饭碗,这点就是比唐锦能干,让他们唐家脸上有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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