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书云自然有白色的锦帽貂裘,念春不过是看她刚刚止住了泪水,怕她现在过去灵堂,再伤心过度,惹出什么急症来。
“我现在不去灵堂。好念春,我想去园子里看看雪。”沈书云说。
念春“嗳”了一声,对沈书云嘱咐:“姑娘等等我,我去取了棉衣,和你同去。”
可是当念春裹了棉衣出来时,院子里已经空空如也了。
沈书云并没有等她,而是一个人,在阖府都在准备丧仪的时候,穿着一件艳红的斗篷,穿梭在荣恩公府的后宅中。偶尔,她身旁走过手忙脚乱且身着白衣的下人们,仍然像往日一样,以微微的颔首,回馈他们的行礼。
只是在她走过之后,身后的奴仆会忍不住嘀嘀咕咕她为何在这样的丧期,穿着一身红色招摇。
何氏正在满枝红门口,带着沈书露去灵堂给荣恩公上香,远远看到沈书云的背影闪过回廊,对沈书露笑道:“还以为她是多么孝顺的人,这时节穿一身红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出门子呢,欢天喜地也不摆弄嫡长女的虚饰了。”
沈书露嗤笑一声:“有母亲前些日子对萧表哥说得那番话,恐怕早就没有了迎娶大姐姐的心了。去哪里出阁?横竖母亲以后随便给大姐姐指一门亲事便了,咱们也不是什么国公府了,大姐姐也就将就将就吧。”
何氏也忍不住得意,还继续幸灾乐祸:“或许你们祖父殁了,大姐儿是真的疯了,衣服的颜色都分辨不清楚了。那便老在家里,不必家人了。能写会算,正好替我当个掌柜的人。”
第四十三章
沈书露看了一眼何氏:“母亲还是太心软。祖父在世时, 谁把母亲放在眼里?连带着霄哥儿都一样抬不起头来,怎的以后还让她鸠占鹊巢,正经的嫡长子难道不是霄哥儿?”
沈霄是何氏的软肋, 沈书露这眼药正好上在了何氏痛处。
沈书露看何氏的脸色逐渐难看下来, 沈书露露出了一份得意。
“她毕竟是嫡长女, 若是做得太过分, 你父亲也不会应允的。”
何氏虽然是个小家子气的人,但到底并不是一个坏透的人,她对沈书云多年来备受宠爱的事情难以释怀,但倒也没有置她于死地的凶恶之心。
沈书露却不同。
“当断不断反受其乱, 母亲若是开头不好好立规矩,小心大姐姐仗着祖父的余威, 日后继续端着点嫡长女高不可攀的款儿。不如趁着祖父刚刚薨逝, 母亲借着机会, 把家权夺回来。原本就是祖父被大姐姐哄骗这么多年,才乱了长幼之序, 霄哥儿好好的嫡长孙没有个起解。何况还有东院叔伯和王氏虎视眈眈, 若母亲这时候不肯重新振作,仔细以后都没人认你这个正经主母。错了嫡庶,大哥哥将来某个一官半职,就要把霄哥儿不放在眼里了。”
说到此处, 可真正是打在何氏的七寸上。
沈霄是以国公府嫡长孙的身份才能入学杏林书院的,那里的同窗都是京城勋贵的子孙。京城之所以设立这样的书院, 自然是权贵们心照不宣的事情, 无非是为了延续权势, 让下一代从小就有结交。
如今, 沈府已经没有了爵位, 沈霄能不能继续在杏林书院研习都已经是未知,若是在家里也没有了嫡长子应有的尊贵,何氏是绝对不能容忍的。
而沈雷如今虽然是个按察司从九品的小职,实则已经算入了官场。还没弱冠的年纪,有此出路,到底算得上年少有为。
况且,沈雷近年来因为办差有能,处事大度,逐渐在京中勋贵里积累了不错的口碑,除了父亲是国公府的庶出,几乎挑不出别的毛病。
从前荣恩公在世时,让何氏看不下去的还有一件事,就是沈书云和沈雷感情极好,让她觉得沈雷是在巴结得宠的长孙女,不把她堂堂伯母看在眼里。
若是沈雷过几年有了晋升的机会,被提拔起来,别说沈霄跟不上他,就算是沈崇这六品小官,也不够看了。
伯侄之间,如今官职就只差了三级,万一哪天平起平坐了,沈霄恐怕就更被埋没和遗忘了。世人提起昔日荣恩公府,只会提到沈雷,不会记得嫡长孙其实是沈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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