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?”
“蒙古人穷啊!”
“??”
完颜康道:“无论是正面还是策应,都不要与他们拖延太久,速战速决最好。人一穷就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咱们打赢了,没什么值钱的缴获,还不知道够不够大军粮草钱的。打输了赔得就更多了。怎么算怎么不划算……”
耶律阿旺:……看你还有心情算这个账,我突然就不紧张了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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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不数日,陕西那里发来军报,蒙古军打门前经过,并未攻打,勇义军上下严阵以待,请完颜康作好准备。
很快,蒙古大军便来了。
比起立国日久的金、夏两国,蒙古的人口是少的,部队的人数也是少的。夏、金两国互殴了这几年,剩下的家底子还是比蒙古人要丰厚的。这里面金国又要比西夏更丰厚一点,以至于完颜康以一部之兵而非全国之力,居然与蒙古、西夏在这一片战场上,呈现了鼎立之势——虽然他这一部兵马数量上少于夏而与蒙古持平。
人数上的优势,并不能减轻完颜康的心理压力。照他的评估,一个金兵,战斗力能有0.8个蒙古兵,就已经能算是精兵了。在他的手下,0.8的有,1的也有一少部分,还有一些只有人家0.5个战斗力、其实并不怂、但是一对比就怂了的对照组。西夏那边,比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。不过李德任亲军,战斗力应该高出普通兵马一截。
这一仗,一是靠主帅身先士卒鼓舞士气,二靠命来填。
这仗打的乍一看并没有过多的技术含量,主攻的一方,根本不会启用什么战阵。而是像潮水一般往前涌,乍一看一团乱麻,细分辨,却是三五成团,十分有规律,乃是在不断的征战中以经验结成的。简单,有效,十分有杀伤力。
完颜康沉着脸,第一次感受到了直面蒙古军队的巨大压力。他们像是天生的战争机器,遵循着最简朴有效的法则。完颜康渡过黄河,这奔流而至的铁骑,如洪流一般涌来,竟然隐隐令人觉得像在面对大自然的伟力。
地动山摇。
蒙古人的长弓射程比一般的弓箭更远一些,远远先来一轮远程打击——如果有可能,多几轮——将对手士气压下,将对手排在最前面的精锐给予最大限度的杀伤,然后就是冲锋。
出色的武力值令这一套简单的办法所向披靡,很难突破。事实上,据完颜康所知,在军事史上,在热兵器的技术成熟之前,能对付这样的骑兵的,只有正面骑兵对抗。靠步兵,那纯属拿命填,还填不赢。
【还好,咱们算狗大户。】
完颜康眯起眼睛,分辨着对面的旗帜,术赤。这个对手不太难对付,可能会头脑发热……
估算着射程,完颜康慢慢扬起了马鞭——踏弩先来一发!
长弓的射程是很远,很不幸,踏弩的射程更远。只可惜踏弩的限制也很多,想要射程远,上箭等等就比较麻烦,顶多三排轮射,对手不怕死的前锋残余就能冲到面前了。而且,弩的构造更复杂,等价更高,也容易损坏。完颜康在勇义军,以秦法制弩,也只得这一部,再多了,用处也不大,钱也不够了。
蒙古兵冲得比他估计的更猛一些,预定的三排轮射,只放了两排,第三队箭未上弦,眼看蒙古兵并不顾着身边中箭落马的同袍,挥着马刀冲了上来。
他们身上的衣服新旧不一,有些还显得不那么合身。他们的盔甲也不整齐划一,并没有“制式”一说。完颜康说他们穷,自有依据。然而他们有限的盔甲上带着兵器划擦过的痕迹,他们的士气并不因这五花八门的装备而低下半分。纵然前队受到了打击,依然前仆后继,不见丝毫惧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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